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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未知 | 2024-12-18 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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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

  办公辅助人员2名。负责办公室日常辅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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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具体包括:1.零就业家庭人员;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以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出生日期认定年龄;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5.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二)上述五类就业困难人员必须是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持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的就业创业证,且就业创业证中第7页就业援助卡上已注明“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日期、认定机构和经办人”等信息)。

  (三)中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专业不限,具有一定沟通交流能力和文字功底,熟悉办公软件日常操作,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遵守工作纪律,服从单位分配。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一)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

  (二)其他不适合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审批录用、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周末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168号)419室,咨询电话:0877—2062224。

  4.报名所需材料:《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现场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三张小一寸免冠近照、投资任职记录截图及报告(1.登录“电子营业执照”微信小程序2.“其他运用”—“投资任职情况查询”3.如有投资任职记录,下载完整报告;如无,截图),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

  残疾人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需提供低保查询截图(1.登录“云南一部手机办事通”微信小程序,2.“我要办事”—“办事大厅”—“我要办低保”—“低保查询”)。

  5.报名者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职业培训科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名者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岗位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弄虚作假的报名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四)面试

  所有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以短信及电话进行告知。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由招聘单位按拟招聘人数安排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持有合法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应聘者,其申领残疾人证的身体表征,在体检时视为合格。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首次体检不合格的在规定时间内可到上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政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手续。

  (七)办理审批录用

  到玉溪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后,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实行1年1签。

  五、人员管理

  (一)人员管理:由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照劳动合同制进行管理。

  (二)递补: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位进行递补。

  六、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及工作地点

  (一)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玉溪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政策、玉溪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双方依法签订城镇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缴纳五项社会保险。

  (二)工作时间:参照用工单位工作时间执行。

  (三)工作地点: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环山路168号)。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三)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点击下载附件】: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玉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1日

  文章来源:www.yxr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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