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玉溪市第一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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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第一幼儿园有着近70年的办园历史,积淀了丰富的保教经验,这里有优质的师资培训平台,能让每个教职工得到成长机会。为充实教职工队伍,现委托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玉山分园保育员(1人)
2、南苑食堂洗捡(1人)
三、招聘条件
(一)保育员
岗位要求:
1、男女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中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幼儿教育、护理相关专业;
3、热爱儿童,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儿教育工作;
4、具有耐心、爱心、责任心,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服从管理,无不良记录,在岗位上稳定性强;
5、持有保育员资格证或具有一定保育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二)食堂洗捡工
岗位要求:
1、年龄25—40周岁,身体健康,每年须按要求办理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
2、能熟练分拣、清洗和切菜,了解3—6岁幼儿膳食特点;
3、工作认真、勤快、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
岗位职责:
1、负责分拣、清洗食材,配合厨师制作全园幼儿早餐、中餐和晚餐,教职工早餐和中餐;
2、负责食堂内所有餐具、厨具以及食堂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玉溪人才招聘网(www.yxzp.net)、“玉溪招聘网”微信公众号(yx0877zp)、“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微信公众号、“玉溪那点事”微信公众号(ynyxnds)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月4日,上午8:15—11:45 下午14:00—17:30(周六正常休息)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红塔区气象路22号(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质证书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审核原件后退还本人,收取复印件,还需提交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证件照1张。并如实填写《岗位报名表》提交报名处。
5、报名考试费
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每人交报名考试费50元。因本人原因放弃考试及后续程序的,费用不予退还。
6、报名咨询电话:0877—8889990 13887761000(郭老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并实施,委托单位全程参与监督。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以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用。
(五)体检
体检:由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按拟招聘人数等额安排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政审
政审:由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
公示:对体检和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玉溪招聘网(www.0877zp.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人员管理
(一)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方式
(二)聘用:由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按岗位要求招聘录用后,交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通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购买五险,合同到期视聘用人员工作表现情况及用工单位岗位工作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三)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依照用工单位规定执行。云南辰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
(四)递补:通过本次招聘的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人员到岗后因故产生岗位空缺的将根据本次招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位进行递补。
六、薪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一)薪资待遇
1、保育员:1800元—2600元/月(试用期1800元);
2、食堂洗捡工:试用期工资为1800元,试用期满后基础工资为2000元,每月增加绩效工资300元。
(二)工作时间:按照用工单位工作时间执行。
七、纪律要求
1、应聘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后,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工作由委托机构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云南弘玉滇中人力资源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edoPFsK8hZromJjE1z3jsQ